据介绍,滨海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因挪用客户保证金不能归还,已连续两年未通过中國证监会组织的期货公司年检工作。因滨海期货经纪有限公司达不到期货交易所规定的结算准备金为200万元的要求,2005年4月18日开始,上海、大连、郑州三个交易所对滨海期货席位限制开新仓。
中國证监会云南监管局对此及时制定了风险处置预案,并会同相关部门组成风险处置小组,有序开展滨海期货公司风险处置工作,同时进行客户保证金的清退工作。6月1日顺利完成全部客户的平仓工作,截至6月24日完成330名客户保证金的清退工作。中國证监会云南监管局认为,在对滨海期货进行特别处置及清退保证金过程中,未产生大的风险,市场反应比较平稳。
6月24日,滨海期货向中國证监会申请解散。在中國证监会云南监管局出具同意解散的初审意见后,最近,证监会批复同意滨海期货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