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外期权的定义
所谓场外期权,是指一些在交易所以外交易的期权合约,其性质基本上与交易所内进行的期权交易无异。两者不同之处主要在于场外期权合约的条款没有任何限制或规范,例如行使价及到期日,均可由交易双方自由厘订,而交易所内的期权合约则是以标准化的条款来交易。
场外期权市场的参与者可以因各自独特的需要,度身订做一份期权合约和拟定价格,然后通过场外期权经纪或自己直接找寻交易对手。交易所辖下的期权活动,均是通过交易所进行交易、清算,而且有严格的监管及规范,所以交易所能够有效地掌握有关信息并向市场发放,例如成交价、成交量、未平仓合约数量等数据。投资者均可在港交所的网页内找到这些信息。
至于场外期权,基本上可以说是单对单的交易,当中所涉及的只有买方、卖方及经纪共三个参与者,或仅是买卖双方,并没有一个中央交易平台。故此,场外期权市场的透明度较低,只有积极参与当中活动的行内人(例如投资银行及机构投资者)才能较清楚市场行情,一般散户投资者难以得知场外期权的交易情况,比如期权的成交价以及引伸波幅水平等。
利用场外期权对冲权证
要明白场外期权与权证市场的相互关系,就要要先了解权证发行人的经营模式。发行人在权证市场内的主要角色是流通量提供者,当市场有需求,发行人便会向市场售出权证。然而,发行人对后市的看法是没有方向性的,当沽出权证后,发行人需要跟随正股价格的升跌为权证进行对冲。发行人可以借着买卖相关正股将正股的方向性风险化解,也可买入场外期权将沽出权证的风险转移至其它期权参与者身上。
通过不断的对冲,发行人不单能作好风险管理,更可从中赚取利润,这部份也是发行人的主要收入来源。举例说明,发行人以15%的引伸波幅向市场沽出权证,同时在场外以13%买入期权,便可从中赚取了2个波幅点的引伸波幅差价。
场外期权对权证引伸波幅影响
从上述例子可见,场外期权价格或引伸波幅的高低,将直接影响着发行人的营运成本。在一般情况下,权证的引伸波幅是不会低过场外期权的引伸波幅。如果场外期权引伸波幅上升,发行人便需要以较高的引伸波幅售出权证才有利可图;另一方面,发行人也愿意以较高的引伸购回权证,因持有用作对冲的场外期权引伸同样也会上升,当中差价所带来的利润由始至终根本没有受到影响。
反之,场外期权引伸如果下跌,在市场竞争的驱使下,发行人也会将权证的引伸下调,以较低的价格出售。故此,发行人在为权证进行对冲时,会把场外期权引伸波幅的变化,反映到权证的引伸波幅之上,场外期权市场与权证市场两者因而也有着密切关系。
本周权证平均每日成交额较上周下跌了10.3亿港元,达53.8亿港元;而本周大市平均每日成交额则较前周上升了36.3亿港元,至324.2亿港元。本周权证占大市成交比重较上周下跌至为16.59%(下跌5.68%),当中,认购证占权证成交的75%,而认沽证则占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