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对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的测算,2006年浙江城镇绝对贫困线为350元,相对贫困线为617元。目前月收入低于相对贫困线的人口为103.42万人,相对贫困發生率为8.4%。
调查显示,今年上半年,低收入家庭月人均消费支出为419元,相当于浙江城镇平均水平的38.3%。在419元中,有208元用于购买食品,恩格尔系数为49.7%。
在这些低收入家庭中,有银行储蓄的家庭为56.6%,而拥有企业债券、國库券、股票、储蓄性保险等金融资产的家庭,分别只有1.8%、1.0%、4.8%和3.3%。40%的家庭没有任何金融资产。金融资产不到1万元的家庭占49.8%,金融资产超过5万元的家庭占13.3%。
教育和医疗成为低收入家庭的主要负担。调查显示,43.2%的家庭存款的首要目的是子女教育,24.1%的家庭储蓄的目的是日常生活开销,20.7%的家庭是为了防病,9.5%的家庭是为了防老。
■延伸阅读
相对贫困:指生活水平相对低于中等或高收入水平的一種贫困。
绝对贫困:指贫困有一个数量界限或标准,低于这个界限或标准,居民的基本需求就得不到满足。收入水平低于绝对贫困标准以下的人口,即为绝对贫困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