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保险促进婚姻幸福
王女士说,结婚后的前两个情人节,自己和丈夫都是互相赠送一些首饰、玫瑰花、数码产品等礼物。到了今年,丈夫已步入而立之年,儿子刚刚出生,于是计划全家人一起购买一份集投资、保障于一体的家庭保险,这既有利于全家的保障,又具有实际的纪念意义。
王女士所购买的是一份比较典型的以家庭为单位的保险,其特点是只要家庭中一人购买了返还型的长期寿险,其他家庭成员都可以在此基础上,以较低保费购买保障功能较强的附加险。
在这份保险计划中,王女士更加侧重于作为家庭经济支柱的丈夫的保障,使他拥有终身的寿险保障,并辅以定期寿险和意外险,增加保障额度。由于附加险保费低、保障充足,这个家庭一年仅需3500元的保费,即满足了全家医疗保障的基本需求。
“爱情”保险还有哪些
除了以家庭为单位投保的保单外,目前市场上打“爱情牌”的保险产品还有一些。
以平安人寿的“世纪同祥”终身保险为例,这是一種夫妻共保的保险。
投保时按照夫妻双方的实际年龄折算出一个投保年龄,合同生效后,夫妻拥有共同的终身寿险保障,无论哪一方發生意外,都能利用保险利益继续帮助另一方分担教育子女、赡养老人的家庭责任。
以丈夫年龄32岁、妻子年龄30岁计,若选择20年缴费,年缴保费4310元,可得到各自10万元、合计20万元的终身寿险保障。
不少保险公司推出的女性专用险種,则是丈夫送给妻子不错的选择。女性险不仅涵盖了普通寿险的重大疾病保障范围,还针对女性生理特征特别设立了相关保障;剔除了非女性疾病的保障,以针对特定人群达到低保费、高保障的效果。
目前女性保险主要有两大特色:一是对女性因“爱美心切”發生的费用进行赔付,比如系统性红斑狼疮、意外整容手术等治疗所發生的费用;二是对于女性特殊时期具有特别保障,如结婚、妊娠、生育后等的特殊时期。
不过,互为对方购买保险的行为,只能發生在已婚夫妇之间,没有正式结婚登记的情人,则不能为对方投保。因为不具备法律上的可保利益”,当然也不能作为保单受益人。
寿险顾问介绍说,在上海,如果男女朋友一定要为对方投保,自己代对方实际缴费即可,投保人则需要以对方本人的名义投保。结婚以后,可在保单上作出相应更改。
准夫妻如何共有一张保单
刘先生和张小姐已经订婚,对将来的理财生活有了共同规划。只是因为还不是正式夫妻,他们无法共用一个保险账户。
据专业理财机构介绍,目前在香港,已经有为情人共同理财而创设的保险储投计划。在这種储投计划中,客户可以以个人名义决定与另一位人士共同储蓄,而不需要一定是家庭成员。
参加这種储投计划后,刘先生只要每月将钱转至保险公司账上,即可通过保险公司购买海外基金组合的方式进行投资增值,满一定年限以后,保险账户上的钱可自由支取。
两个人通过这種储投计划共同储蓄,不仅有着“同舟共济”的寓意,还可以得到实实在在的经济实惠。由于这種储投计划有一定的资金门槛,且每个月储蓄金额越高,所扣除的手续费越低或者可以得到更多的额外奖励。
因此,两个人合起来把钱存在一个账户上,绝对要比同样的资金各开一个账户划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