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现行计算办法,缴费满15年以上的,基础养老金都按当地职工上一年度平均工资的20%计发,个人账户养老金按账户储存额的1/120计发。而下月实施的新政策,计发办法是采取“新人新制度、老人老办法、中人逐步过渡”的方式来设计的。
关于“老人”
标准:《國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实施前已经离退休的参保人员属于“老人”。
计算方式:他们仍然按照國家原来的规定发给基本养老金,同时随基本养老金调整而增加养老保险待遇。
举例:李先生,60周岁退休,缴费年限35年(其中视同缴费年限25年),退休时,月平均缴费工资1485元,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1350元,个人账户储存额为11313元。按新计发办法计算的基本养老金为1023元,按老计发办法计算的基本养老金为884元。新办法比老办法增加139元。
关于“中人”
标准:《國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实施前参加工作、本决定实施后退休的参保人员属于“中人”。
计算方式:由于他们以前个人账户的积累很少,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退休后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目前,四川正在认真测算的基础上,制定具体的过渡办法。在过渡期实行特殊的过渡政策,按照新计发办法,养老金减少的不减发,增加的逐步增加,保证他们的待遇水平能有所提高。
举例:具体算法为退休前一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0%(缴费期限不满15年的按15%)+个人账户本息和÷120。张女士,50周岁退休,缴费年限25年(其中视同缴费年限15年),退休时,月平均缴费工资为1215元,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1350元,个人账户储存额为9256元。按新计发办法计算的基本养老金为587元,按老计发办法计算的基本养老金为602元。新办法比老办法减少15元。按照过渡期政策,对于按新办法计发的基本养老金低于按老办法计发的差额部分予以补齐,张女士的基本养老金仍为602元。
关于“新人”
标准:《國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1997年)实施后参加工作的参保人员属于“新人”。
计算方式: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累计满15年,退休后将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待遇水平与缴费年限的长短、缴费基数的高低、退休时间的早晚直接挂钩。他们的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
举例:拿一个明年准备参加工作的普通大学生为例,假设每月的工资和奖金是3000元,按照旧法除个人缴纳240元(8%的缴费基数)养老保险直接计入个人帐户中,在单位缴纳660元的社保中的90元(3%的缴费基数)也会划算到其个人帐户,而另外的570元将做为社会统筹部分。但如果按照新的缴费比例,个人缴纳的费用不变,而单位为其缴纳的660元将全部作为社会统筹部分,该职工每月的个人账户中将比原先减少90元的社保养老金,一年将减少10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