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显示,2005年上海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8645元,继续居于领头雁地位;浙江省7城市居民平均收入达到16612元;江苏省8城市居民平均收入为13643元。由此可见,长三角地区内差距依然存在。
从2005年长三角16城市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看,呈现同步稳定增长的可喜局面,并表现出三个特点。
首先,工薪收入仍是居民收入的主渠道。2005年,在长三角16城市居民家庭收入中,工薪收入平均突破万元关,达到10836元,占居民家庭总收入的比重为65.2%。
其次,经营净收入大幅增长。长三角地区私营、个体经济快速发展,突出表现为经营净收入在居民家庭总收入中所占比重逐年加大。2005年,长三角16城市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为1237元,同比增长56.3%。与此同时,浙江7城市由于私营、个体经济起步较早,从业人员较多,绝对额明显高于长三角地区平均水平。
最后,财产性收入同步快速增长。财产性收入是城市居民出让财产使用权而获得的利息、租金、红利收入及财产增值收益等。2005年长三角16城市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为435元,同比增长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