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我给她讲了我家的故事:我和妻子结婚后,我们一家三口一直和母亲挤住在老房子里。这房子是租赁的使用权房,承租人为母亲,我们为“共同居住人”。1999年,母亲提出一条思路:她要我们购买新房,她自己去养老院,腾出老房子用于出租,租房收入作为自己的养老基金。母亲这種“以房养老”的想法,在当时是很有“创意”的,后来,我就以17万元的价格买了套两室两厅85平方米的商品房,现在已升值到60多万元,这要归功于母亲当时的“英明决策”。
陈家阿婆听了我的故事,很有启发。岁末年初,她制定了一套理财计划:她决定把房子卖掉,把房款分成几份,除了自己留一份外,其余的根据实际情况分配给子女。比如,给儿子多一点,让他另外买一套大一点的房子,当然,房产证上也有陈家阿婆的名字。至于她自己留的那份,她打算也要进行打理,她说,逢年过节根据实际情况,给儿孙们发个红包什么的,并拿出一部分钱来委托儿子买“基金”保值增值。她打算暂时和儿子一起居住,并将退休工资的一半补贴给儿子媳妇,在适当的时候也去养老院。
陈家阿婆的“感情投资”计划得到了儿女们一致赞同。儿子说:“我正要买房子,我妈是雪中送炭。”女儿说:“我妈没有完全偏袒儿子,没想到,我们也能分到妈卖房的钱。”陈家阿婆高兴地说:“我也算是有一定财产的人,我要变守财为理财,在有生之年打理好自己的财产,同时谋求投资回报,尽可能不让财产变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