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明的商家为了吸引消费者购物通常都会附带一些赠品给消费者,因此有了“买一赠一”、“买既送”等消费广告。可是,消费者得到的赠品往往都是假冒伪劣商品,绝大多数消费者都以赠品是额外的收获而吃了哑巴亏。消费者购买的正品自然是会得到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但是作为商家馈赠给消费者的附加的东西是不是也受保护呢?日前,广州市民刘先生因为赠品是赝品而投诉到了12315,最终,在消协的出面干涉下,商家按照正品的价格双倍补偿给了刘先生。
2004年11月3日,刘先生在广园中路某汽车公司购买了一辆轿车,该公司随后赠送刘先生一套价值3700元的某品牌汽车防爆膜。刘先生兴冲冲地把轿车开回了家。不料,没过1个月,刘先生就发现防宝膜开始起泡,变得斑驳陆离,很不美观,甚至连隔热效果都没有。经有关方面鉴定,刘先生获赠的汽车防爆膜是彻头彻尾的赝品。刘先生立即与汽车公司交涉,对方的态度却非常恶劣:“赠品就是这样的,想要正品就得自己去买,天下哪有白给的馅饼?”协商未果,刘先生向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求助。
对此,12315有关负责人表示,商家承诺购物送赠品实质上是一種要约行为。只要做出承诺,该合同即告成立,商家赠送物品就成为买卖合同中的一项条款,商家就有义务按照与消费者的约定提供赠送的商品,并按照《合同法》的规定,为赠品的瑕疵承担完全责任。消费者有权获得货真价实的赠品。
消费者协会认为,汽车公司提供的赠品不符合品质属于违法行为,损害了刘先生的权益,而且明知假冒还进行销售,属于欺诈行为。
有了消费者协会的撑腰,刘先生理直气壮地向汽车公司“讨个说法”,最终,在消协的帮助下,刘先生获得了汽车公司双倍的汽车防爆膜正品价格补偿。
私人理财建议:买的没有卖的精。其实很多商家的赠送行为已经是加价到正品中了,消费者实际并没有得到多少的好处,遇到这样的情况,应该坚决捍卫自己的消费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