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销商品应可自由退换、模糊促销将被叫停、虚构原价的降价行为将受到惩处……國家商务部日前公布,《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送审稿)》(以下简称《办法》)经修改已经形成,目前正在向相关部门征求意见。 而记者从条约法规司了解到,征求意见结束后,商务部还将对该《办法》进行研讨和修改,力争上半年出台。
虚构原价 最高三倍罚款
许多商家在降价活动前夜,会通宵达旦地忙着改标价签,有的将原价抬高,再打折或送礼,看似消费者得了实惠,实际上付出的代价与打折降价前一样,甚至可能更高。
这種行为将受重罚。记者在《办法》上看到,第十二条规定:零售商开展打折、降价促销活动,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者价格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购买商品。零售商不能提供或者提供虚假的降价前交易票据的,其所标原价视为虚构原价。
而今后,消费者有权向零售商索看降价前交易票据,没有原价交易票据或提供虚假原价票据的,有关执法部门将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价品必须充足供应
“特价空调已售完!”一些经常连夜排队购买特价机的顾客,往往在早晨商家刚开门就听到这个令人不可思议的消息。
今后这種行为也属违规。《办法》第十六条规定:零售商开展限时促销活动的,应当保证商品在促销时段内的充足供应。零售商开展限量促销活动的,应当明示促销商品的具体数量。连锁企业所属多家店铺同时开展限量促销活动的,应当明示各店铺促销商品的具体数量。
也就是说,今后假如商家宣布降价促销3天,那么它所标明的特价机就必须满足三天的充足供应,否则就要受到查处;假如进行限量供应,就必须事先明示数量,消费者可根据数量决定是否去排队购买。
促销商品可自由退换
小刘今年春节在某商场购买了一条裤子,回家后发现裤子偏肥到商场要求退换,但商场以促销商品不予退换为由拒绝。
《办法》指出,今后促销产品退换必须自由。《办法》第二十条规定,促销活动期间或促销活动结束后,消费者对所购的促销商品要求退换的,零售商应当按照相关规定予以退换,并提供便利的服务,不得以促销为由拒绝,不得为消费者退换货设置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