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谈中针对购房者在购房时向开发商交的律师费,张明表示,这是一種霸王条款,交律师费是银行和开发商两个主体共谋。
张明对此分析,银行请律师帮助银行审查贷款人的贷款资格和还贷能力,这笔钱应该由银行来出,但银行让开发商去代收,把这笔律师费分解到每个消费者身上,开发商不愿意得罪银行,双方利益的一致,就把这个费用转嫁到消费者身上。
张明表示,银行应该诚信服务,明年消协要在律师费上有所“动作”,主要考虑跟有关部门一起,先从行业自律开始。张明建议,如果哪个消费者可以勇敢地站出来,请保管好收据和其他的证据。消协法律知识中心将帮助公开诉讼。
张明还透露,对于房子、汽车等消费品,消协正在积极推动纳入正在调研修订的《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通过法规明确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