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掀起“收费潮” 合法与否遭质疑
“银行收费”,今年似乎格外抓人眼球。
翻看最近一段时间的新闻,银行收费一项接着一项:银行卡征收年费、开收零钞清点费,对公司小额账户收费、对个人小额账户收费,对提前还贷收取违约金……
種種名目的收费,几乎“颠覆”了老百姓“把钱存在银行就能以钱生钱”的传统思维。那么,这合理吗?又合法吗?
五種新增收费
让百姓多掏腰包
根据记者调查,近期内银行推出的与百姓有关的收费项目主要包括五種:
点钞费:“零钞清点”收费标准为1元以下的纸币或硬币(含1元),清点数量500张(或枚)以下(含500)不收费,超过500张(枚)的最低收费5元,每增加100张,加收1元。该项业务自6月30日起执行,对公、对私账户同等对待。(500张指的是当日累计数量,以避免客户将零钞“拆零”,分作几次存入银行)。
银行卡年费:每张借记卡每年收取年费10元,成本包括银行卡本身制作成本,制卡机、计算机系统及配套设备的投入、报废、更新成本,ATM的投入及相关人工成本,一张卡10元的年费基本上就是银行维护卡的成本价。
房贷违约金:中行四川分行已于今年7月1日起,正式开始对住房贷款提前还款的个人收取违约金,具体收费额度为“提前还款金额×月贷款利率”。
辅币兑换费:以深圳工商银行的收费标准为例,10元及以下的纸币和硬币都属于零钞范畴,到该行换零钱,将按照兑换金额的1%收费,每笔最少收1元。也就是说,如果拿10元到该行换取零钱,银行将收取1元的手续费,兑给你9元的零钱。另外,深圳的建行、招行、民生银行都已开征“辅币兑换费”,但各家收费标准有所不同。
小额账户收费:招行对于存折、“一卡通”账户日均余额低于1万元的客户,将收取管理费,每月1元,“一卡通”金卡用戶每月10元,“金葵花”卡用戶每月30元。建行四川分行的规定是,日均存款低于300元每年10元,年利率0.01%;建行深圳分行的规定为,日均存款低于500元每年10元,年利率0.01%。
12位受访者
哪能说收就收?
银行收费事关普通百姓的荷包問題,并将对其日常生活产生影响。《法制早报》记者为此进行了一次调查,被调查的12人中,赞成银行收费的寥寥无几。
北京市民王先生:银行要收费,也应该是对新卡收费,而不是连旧卡也收。当初银行想尽办法使客户多一些,什么费用都不需要,现在见客户多了,就提出收费,这合理吗?!
清洁工人罗女士:希望银行在看到金钱时也能有点良心,不要摆出一副资本家的嘴脸,我们普通百姓生活已经不容易,不要再加重我们的负担。当然,我们也不能一味地抱怨,要尽量减少银行账户,不增加银行的成本,这样对双方都有益!
工作不久的小王:当初办卡时,银行就应该告知客户在该行的开卡数量。比如我,早都忘记在多少家银行办了多少张卡了,因为当时为了方便随时随地地办卡。现在,我手里还有忘记密码和开户银行的借记卡呢,还有余额不清的卡,也不知里面还有没有钱,反正是挺乱的,其实,还不如银行设定个制度不准乱办卡呢!
工薪阶层林女士:房贷违约金的收取我觉得是合理的,这对打击那些“炒房”的人很有作用。对于银行收取“零钞清点费”和“辅币兑换费”就不合理了,以前我们需要零钱时,在银行兑换一下很方便,现在谁要有个急用,银行收费也得认了。
某公司业务员黄先生:我最近去银行结算业务,却意外地收到了一份《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协议》。协议说:单位在银行开立的账户季度日均存款余额低于人民币10万元的,银行将在开户期间的每季度结息日从该单位账户扣收本季度账户维护费人民币150元。我深感意外。因为自公司账户开立以来,从未收取过这样的费用,如今却面临交费或销户的两难境地。如果按银行的规定来交费,公司每月就要为此多一笔开支,这让很多小公司感到委屈,这么多年大家共享的免费午餐,一下子变成大公司的专利。
公务员徐女士:我认为对银行卡收年费和跨行收费是不合理也是不合法的,这属于扩大收费,我想物价部门应该出面管理。对于房贷违约金这要看当时签的合同是怎么样的,如果是自己违反了合同,那银行收费就有根据,除此之外都属于不合理的。对百姓兑换零钱也要收费的话就更说不通,因为银行本来就有义务为人民服务。
北京大学师副教授:对于新卡,银行当然会收取一些工本费,这属于正常的费用。对于银行各種各样的收费,要在一个前提下来看待:我们國家正在处于经济调整的时期,银行系统如何调节才会对经济增长有好处、有帮助?现在,國有银行处于垄断的地位,如果是一个民营银行、外资银行,会不会这么做就取决于成本和收益的大小比较了。提前还房贷收违约金是很不公平的事情,500元以下的账户收费,则对小储户很不公平,用这種方式排挤小储户是一種财富歧视,我们要坚决反对这些做法。
媒体人员李女士:我认为这些收费都不合理、也不合法。银行收费最突出的特点就是收费太多,名目太多,收费的标准不应该是银行一家说了算,应征求公众的意见,减少收费项目和公众商议决定。银行可以收取银行卡年费,但前提是应先告知消费者,并征得消费者的同意。银行在与消费者以前签订的合同中明确规定银行卡不收费,但现在却单方面变更合同内容要收费,此举涉嫌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一般对老账户就不应该再收费,新开的账户倒是可以收手续费、工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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