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王条款”包括“单方规定先向第三方索赔”、“扣除赔款的残车折价不当”、“单方规定管辖法院、降低施救等费用的标准”等六点内容。目前,各保险公司已对车险条款开展自查,在消除“霸王条款”方面取得了初步进展。
首先是作出“保险公司先行赔付,再对第三方追偿”的修改,以方便客户出险以后迅速得到赔偿,提高理赔快捷性;其次,对保险车辆遭受损失后的残余部分处理,由“协商作价归被保险人”修改为“经双方商定后进行处理”。
许多保险公司过去对客户多次出险后、强制要求加扣免赔的做法也有所改进。如大地保险的车险条款中,将多次出险加扣免赔修改为,由投保人事先选择是否加扣免赔、零免赔和加保费等做法。
针对事故后的修理厂争议問題,新的车险条款中出现了“由投保人约定修理厂”、“保险人约定修理厂”和“双方共同协商确定修理厂”三種可选方式。客户投保时,可根据自己的风险偏好进行选择;对于盗抢险绝对免赔問題,以往的多数车险条款实行单一20%免赔率的局限,现在有10%、20%、30%和50%四个免赔率档次供投保人选择;退保手续费也有所降低,从原来的5%降低到了3%。
在舆论监督的作用下,新的车险条款最终将彻底甩掉“霸王条款”的帽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