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降可能大于上升
对上海的强制险来说,《条例》既有影响费率下调的因素,也有拉动保费上涨的因素,但从总体来看,上海原来的强制三者责任险的费率不会出现大的变动。会引起保费变动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几点:
1、赔偿额度整体会有所下降。在全國范围内施行的责任强制险因为赔偿范围加大,费率上调的呼声很高,各地保险公司也正在研究对策。但上海去年已经试行强制三者责任险,保额为40000元。目前全國强制险的保额初步定为52000元,粗一看,似乎高于40000元,但实际上,这52000元是40000元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2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的累加,如果驾驶员本身没有过错,只需给付一半的费用。上海目前规定的40000元则是每次事故的赔偿限额,也就是说,医药费最高可赔付40000元,无责任事故最高也可赔付40000元。两者比较可以看出,上海强制三者责任险的赔偿范围更广、赔付额度更高,如果要适用全國的强制责任险,保费还可能会有所下调。
2、垫付的范围有所缩小。上海试行的三者责任险采用了提前支付保险金的方式,即出险后根据初步的诊断、评估情况,在40000元保额范围内给付保险金用于及时救治,等治疗结束后再进行理赔。而《条例》的责任强制险则对这種“垫付”的方式进行了限定,对于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以及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等情况下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人身伤亡的,由保险公司在保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以确保交通事故受害人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保险公司可以对肇事者进行追偿。这样看来,全國责任强制险垫付范围有所减小,上海施行全國责任强制险之后,意味着风险会有所降低,三者责任险的保费也有可能下调。
3、救助基金将拉升费率。对于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肇事机动车未参加该强制保险或机动车肇事后逃逸这几種情形,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全部抢救费用。救助基金主要来自强制险保费收入的一定比例。上海目前尚未启动救助基金,如果建立这一基金,自然会拉升三者责任险的费率。
价格战不会出现
《条例》还为责任强制险的低价竞争埋下了“伏笔”,保险公司自主经营责任强制险,自主制定强制险的费率,自负盈亏,但由于上海地区建立了车辆联合信息平台,这種“自主”不会出现,仍然会实行统一的费率,保险公司间的价格战看来不太会出现。
强制险的主要目的是让受伤害的一方得到及时的医治,全國1.3亿辆车都将投保责任强制险,而目前三者责任险的投保率只有约35%%。在上海街头行驶的很多外地牌照车辆,强制三者责任险都无法加以约束,之前也發生过车祸發生后车主没有保险导致无钱医治或者逃逸的情况。
在全國实施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意味着人们的生命财产也能得到相应的保障。
最后需要提醒车主的是,7月1日后,上道路行驶的车辆必须放置保险标志,否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保险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可以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