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者险最多只赔250元!
■专家提醒,不要光图便宜不看责任!
岁末年初购置新车的市民多了,免不了要给自己的爱车投保。有关人士提醒,车主在投保时,一定把保险条款读仔细了再签字,投保时也不能只看价格,更要看清保险责任……
静止被撞不赔
孙先生糊里糊涂地在省城某保险公司购买了车险,车被撞坏索赔时才知道,这家保险公司的条款规定得“真高”,这车在行驶时撞坏赔,在静止时被撞不赔!
孙先生的车停在路边,被一酒醉司机驾驶的小型货车撞坏,造成修车费29960元的损失,小货车主却无力偿还,而自己投保的保险公司答复:“不属保险责任,拒赔!”
这家保险公司的车险条款把保险责任表述为“保险车辆在行驶中被碰撞造成的损失”,免责条款表述为:“他人恶意行为(包括停放时被碰撞、被划痕)”,简单地说,车动时被撞了赔,不动时被撞不赔。
后来有关方面在调解调查时发现,该公司的保险条款是这样规定的,但是投保单不是投保人填写的,也无投保人签名。保险公司这时认识到自己的失误,表示可部分赔付,但不同意全额赔付。
三者险只赔250元
董先生2004年3月19日在办理银行购车贷款时,同时购买了某保险公司营业部的私家车保险,这家公司使用的是2003年版的私家汽车保险条款。
2005年3月4日,董先生驾车撞伤行人,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调解书中,车主承担事故处理费2万余元。董先生向保险公司索赔时,却获知只能得到250元赔款!
董先生十分不满,并到有关方面投诉,但投保单上有董先生的亲笔签名和手印。董先生说,当时经办人曾说在保额5万元以内都可以赔付,但现在不承认了!
不要只图便宜
记者就投保人面临的此类苦恼请教了专业律师,这位律师表示,保险合同是格式合同,让非专业人士的车主看充满专业术语的保险条款,本身就把投保人置于非常不利的地位。因此,有关方面有必要审查保险合同中存在的对投保人不公平的保险条款。
同时,应该要求保险公司对关键条款充分履行告知义务,用醒目的字体提醒。另外,现在的保险公司很多,要选择有信誉的保险公司去投保,不能只看价格,要看理赔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