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我國的情况而言,虽然我國CPI的统计方法与國际完全接轨,但也许正是由于没有更多地考虑中國國情,我國的CPI无论是在反映景气波动方面还是反映居民生活质量变动方面的局限性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的原因:
第一,受我國特定发展阶段的影响,CPI对经济波动的敏感性要弱于投资价格和生产资料价格等其他价格指标。我國是一个发展中國家,又处于工业化中期这个特定的发展阶段,投资率将长期偏高。据统计,我國消费率从上世纪80年代的64.9%下降到90年代的59.4%,2001年以来已经下降到56.7%。相比之下,投资率则从35.3%和38.5%上升到42.0%。显然,消费率持续下降、投资率持续走高不是周期性原因,而是由我國工业化发展阶段决定的。在这種情况下,与经济快速增长同时出现的是投资价格和生产资料价格的快速上涨。2004年我國经济增长率达到9.5%,成为1996年以来的新高,投资价格和生产资料价格的涨幅分别为5.6%和13.6%,对经济波动的反映更敏感和直观。与之相比,CPI仅上涨了3.9%。如果仅就9.5%的经济增长率与3.9%的CPI来说,可以得出我國经济出现了高增长、低通胀的发展态势,但事实上当年农产品生产价格,原材料、燃料和动力购进价格,工业品出厂价格分别上涨13.1%、11.4%、6.1%,均明显高于CPI涨幅。
第二,由于CPI不能反映资产价格的变化,特别是与居民日常生活关系密切房价的变化,因此与老百姓的正常心理感受存在着一定的差异。经过改革开放20多年来的积累,近年来我國居民的金融资产和其他资产正在迅速增加,资产价格对居民消费行为和消费心理的影响越来越显著。同时,包括住房和汽车等在内的实物资产近年来也已经进入快速增长的阶段。随着土地成本的增加和建筑材料价格的上涨,近年来城镇住房价格上涨引人注目。商品住宅价格已经从2002年的4%上涨到2003年的5.7%和2004年的9.4%,少数城市由于投机需求明显增加,涨幅更大。在CPI的统计中,只包括商品和服务价格,不包括资产价格,这是由CPI统计指标的覆盖范围决定的。在CPI统计的居住价格一项中,与房价有关的房租价格涨幅由2002年的4.4%到2003年的3.5%和2004年的3.0%,呈逐年走低的趋势,与房价变动的方向刚好相反。不仅如此,2004年居住价格在CPI中所占的权重仅为13.6%,而居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到2004年底已达到1.6万亿元,相当于当年居民消费的27%。
第三,我國现有的产业组织形式和价格传导机制决定了原材料等上游产品价格和國际市场价格变化难以反映到CPI上。这主要是因为,上游产业凭借垄断或相对垄断优势,在市场上具有定价权,可以把价格上涨因素转嫁给下游企业。相比之下,下游企业由于处于过度竞争状态,生产成本的上升难以转嫁给消费者,只有依靠内部消化。这样,与生产资料价格上涨同时發生的是,上游企业利润明显增加,下游企业利润增加较少甚至亏损。正是由于上下游价格传导机制的不畅,即便是在近年来國内面临能源、原材料和粮食等价格上涨的压力时,这種压力也难以产生"工资--物价"轮番上涨的通货膨胀。
第四,由于CPI是政府四大宏观调控目标之一,这就决定了CPI的变化有更多的政府行政干预的色彩,不能准确反映市场供求的变化。目前,我國政府对部分初级产品和公共产品价格仍进行较多的管制。被列入到政府管理价格的调价项目为,水、电、燃气、成品油、药品、中小学课本、医院制剂、烟草收购、盐业、房地产收费等。为防止价格水平上涨过快,國家规定,CPI环比超过1%的地区,三个月内暂停出台政府提价项目。这虽然对平抑物价起到了立竿见影的效果,但价格扭曲使CPI的变化不能充分反映市场的真实情况。
可见,CPI的局限性并非出于统计方法本身,而是由我國经济发展的特定历史阶段、市场化水平和管理体制决定的。这其中既有客观因素,也有人为因素。就像GDP不能反映经济发展的全部一样,CPI也不能反映物价变化的全部。对此,我们一定要有科学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