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我國國债发行方式经历了从80年代的行政分配,90年代初的承购包销,到目前的定向发售、承购包销和招标发行井存的发展过程,总的变化趋势是不断趋向低成本、高效率的发行方式,逐步走向规范化与市场化。
(1)定向发售。定向发售方式是指向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金融机构等特定机构发行國债的方式,主要用于國家重点建设债券、财政债券、特種國债等品種。
(2)承购包销,承购包销方式始于1991年,主要用于不可流通的凭证式國债,它是由各地的國债承销机构组成承销团,通过与财政部签订承销协议来决定发行条件、承销费用和承销商的义务。囚而是带有一定市场因素的國债发行方式。
(3)招标发行。招标发行是指通过招标的方式来确定國债的承销简和发行条件。根据发行对象的不同,招标发行又可分为缴款期招标、价格招标、收益率招标三種形式。
①缴款期招标。缴款期招标,是指在國债的票面利率和发行价格已经确定的条件下,按照承销机构向财政部缴款的先后顺序获得中标权利,直至满足预定发行额为止。
②价格招标。价格招标主要用于贴现國债的发行,按照投标人听报买价自高向低的顺序中标,直至满足预定发行额为止。如果中标规则为“荷兰式”,那么中标的承销机构都以相同价格(所有中标价格中的最低价格)来认购中标的國债数额;而如果中标规则为“美國式”,那么承销机构分别以其各自出价来认购中标数额。
举例来说,当面值为100元、总额为200亿元的贴现國债招标发行时,若有A、B、C三个投标人,他们的出价和申报额如表5—1所示,那么,A、B、C三者的中标额分别为90亿元、60亿元和50亿元,在“荷兰式”招标规则下中标价都为75元,而在“美國式”招标规则下。中标价分别是自己的投标价,即等于85元、80元和75元。
由上可见,“荷兰式”招标的特点是“单一价格”,而“美國式”招标的特点是“多種价格”。我國目前短期贴现國债主要运用“荷兰式”价格招标方式予以发行。
③收益率招标,收益率招标主要用于付息國债的发行,它同样可分为“荷兰式”招标和“美國式”招标两種形式,原理与上述价格招标相似。
招标发行将市场竞争机制引人國债发行过程,从而能反映出承销商对利率走势的预期和社会资金的供求状况,推动了國债发行利率及整个利率体系的市场化进程。此外,招标发行还有利于缩短发行时间,促进國债一、二级市场之间的衔接,基于这些优点,招标发行已成为我國國债发行体制改革的主要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