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发展提升监管要求
上世纪90年代以来,我國商业银行的电子银行业务迅速发展。为规范商业银行利用互联网开展银行业务,2001年6月,中國人民银行制定颁布了《网上银行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但是,随着商业银行电子银行业务的不断发展,《暂行办法》已经不能适应电子银行风险监管的要求。
2002年以后,商业银行业务信息化进程加快,4家國有银行和大部分股份制银行都已制定了数据大集中计划,工商银行已经实现了全國数据集中。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和监管方式發生了较大变化,电子银行业务的运作方式和管理方式也随之發生了改变,监管规章相应地需要根据电子银行业务发展的新情况加以调整和修改。
电子化便利理财消费
从广大普通客户的角度来看,近几年来沪上市民的个人理财方式也發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银行卡成了钱包中的常备“家什”,购物消费,刷银行卡“埋单”;存款、取钱,到自助银行亲手操作;投资理财,在电话、手机、网络上“搞定”……电子金融方式已越来越自然地融入到人们的日常经济生活之中。
今年春节期间,上海中行分布在全市的百余家自助银行交易量稳步攀升,ATM取款金额达1.5亿元,同比增长26%,取款笔数14.2万笔。通过电话银行办理转账、外汇宝等各类业务的市民较去年明显增多,业务总笔数近14万笔,同比增长54%。
据市工行统计,春节7天,该行近千台ATM机受理取款、转账、查询等各種交易总计121万多笔,总交易金额近4.75亿元,比去年春节上升了12个百分点。市工行数百台CDM自动存款机节日期间的使用率也很高,自动存款总笔数和金额分别比去年春节上升了42%和53%;日均自助存款1.3万多笔、近2700万元。市工行电话银行7天的总交易量超过28万笔,总交易金额超过1.4亿元;其中,账户转账和外汇买卖等交易类业务近4万笔、查询类业务24万多笔、挂失业务2000多笔。
新《办法》界定电子银行
根据新《办法》的界定,上述自助银行、ATM机、POS机、手机银行、PDA银行等业务都属于电子银行的范畴。电子银行业务,是指商业银行等银行业金融机构利用面向社会公众开放的通讯通道或开放型公众网络,以及银行为特定自助服务设施或客户建立的专用网络,向客户提供的银行服务。具体可以分为两大部分:一是网上银行、电话银行和手机银行,二是其他利用电子服务设备和网络,由客户通过自助服务方式完成金融交易的银行业务,包括自助银行、ATM机等。
电子银行的運行具有全天候、无疆界的特点,安全性和可靠性的要求较高。提高电子银行的安全管理水平,是电子银行发展和监管需要解决的主要問題之一。银监会在制定《办法》和《指引》的过程中,积极借鉴境外电子银行监管的良好做法,在电子银行监管方式、信息技术标准、监管原则等方面基本实现了与國际接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