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场风波缘于今年9月國家税务总局和中國人民银行、教育部联合制定《教育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实施办法》。该《办法》称,对储蓄机构以教育储蓄名义进行揽储,没有按规定办理教育储蓄,而造成应扣未扣税款的,应按规定向纳税人追缴应纳税款,并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税款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同时《办法》还对教育储蓄到期支付做出了严格规定,要求到期支付必须持存折、户口本或身份证和省级國税部门统一制作的免税证明。否则加收20%的利息税。
教育储蓄是國家为鼓励城乡居民以储蓄方式,为子女接受非义务教育的积蓄资金,是促进國家教育事业健康发展而开办的一个业务種类。早在2000年中國人民银行颁布实施《教育储蓄管理办法》时,就对教育储蓄的办理储户范畴进行了明确规定:教育储蓄的对象(储户)为在校小学四年级(含四年级)以上学生。教育储蓄采用实名制,为零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存期分为一年、三年和六年。最低起存金额为50元人民币,本金合计最高限额为2万元。同时规定,教育储蓄到期支取时,储户凭存折和学校提供的正在接受非义务教育的学生身份证明一次性支取本金和利息。储户凭“证明”可以享受利率优惠,并免征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每份“证明”只享受一次优惠。
无论是“新办法”,还是“老规定”,都对教育储蓄的开户人有着明确的界定。那么,怎么会有这么多人排队销户呢?采访中,许多储户告诉记者,自己当初并没有打算办教育储蓄,而是银行工作人员热情地推荐他们办理的。一位业内人士说,以前违规揽存,以“教育储蓄”名义拉存款在业内已不是什么秘密:一是超范围吸储。教育储蓄的对象(储户)为在校小学四年级(含四年级)以上学生,但实际上,非学生身份的成年人或是刚出生的孩子也可以办理教育储蓄。二是对储户乱开户的行为不制止,部分储户被教育储蓄利率优惠、利息免税优惠所吸引,在金融机构滥开户,有人在一家金融机构同时开立几个教育储蓄账户,但经办网点为了储源,也乐此不疲,默认客户的行为。三是少数金融机构对“正在接受非义务教育的学生身份证明”的认定比较马虎,使教育储蓄存款的支取把关流于形式。
“新办法”的施行,使这些违规储户不得不办理销户手续。兰州银行窗口前的长队证明了这一切。